发布日期:2009-07-30 16:3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转发《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申报吉林省第五批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驻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申报吉林省第五批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的相关单位尽快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刘长虹
联系电话:84644220
电子邮箱:ch.liu@tom.com
报送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603室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二OO九年七月三十日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人社〔2009〕16号
----------------------------------------
关于开展申报吉林省第五批
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五批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206号)精神,现就我市申报吉林省第五批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重点
1.列入全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大攻关、重点项目中的高层次人才开发项目;
2.利用独有的创新枝术、发明成果或引进的高端技术,开发出全国、全省名牌产品或全国本行业龙头产品,具有广阔开发前景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
3.能够推动产业升级、技术成果转化、产品更新换代,具有突出特色和潜力,对全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或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产生巨大推动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
4.承担全国或全省重大攻关课题或重大项目开发,已取得重大突破的高层次人才研发项目;
5.携带创意、项目或技术成果来我省创业,已取得显著成效的高层次留学归国人才研发项目。
二、资助工作的原则
1.突出重点与适当兼顾层面的原则;
2.重大攻关项目与高端人才相结合的原则;
3.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4.国有单位与民营单位一视同仁的原则。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必须由人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说明申请的理由、条件、资金额度和用途、必要程度和预后效果,按要求填写《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书》。
2.申请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受资助人才的层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技术水平证明,各类获奖证明,以及在本领域内权威程度、承担攻关项目或课题研究的相关情况和资料。
3.申请资助材料必须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编排目录并注明页码,一式2份。
4.市直属单位申请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的,有主管部门的需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无主管部门的报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汇总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申请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的,需经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几点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的资助申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注意导向,把资助申报工作与人才创新创业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影响广、潜力大、层次高、后劲足的人才项目推荐上来,确保资助工作的质量;
2.要严格按照资助工作的重点、原则、要求和程序组织申报,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程序不规范和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前四批己资助的项目和人才,本次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4.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管理与仲裁处(地点:人民大街10111号市政府1420室;联 系 人:彭修玉;联系电话:0431—88777357)
附件(详见下载专区):
1.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书
2.吉林省第五批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
3.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材料装订说明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3日印发
下一篇:免费创业培训 第二期培训班开课了
版权所有:长春经开人才网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478号 联系电话:0431-84644178 传真:0431-85805755
Email:jkrc@cctalent.com;resume@cctalent.com;zhaopin@cctalent.com
吉ICP备05001863号 吉公网安备 22010502000116号 技术支持:星广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