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开发区党办,市工青妇、市就业局、市工信局:
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创业就业宣传服务大篷车”和“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集中开展“创业就业宣传服务大篷车”和“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单位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开发区党办统筹安排部署,联合人社、工商、税务、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
市工青妇、市就业局、市工信局根据各自情况开展活动。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5月28日—6月15日集中开展活动。组织“大篷车”深入高校、乡镇、街道、社区、村镇,同时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等阵地开展“宣传周”活动,开设岗位对接、项目推介、政策宣传、咨询解答平台,向群众免费发放宣传材料(省委宣传部提供材料),宣传讲解最新创业就业政策,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宣传服务。
三、媒体宣传报道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范围,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创业就业政策、措施及项目岗位信息,在市直媒体和当地媒体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如有需要,宣传处可帮助协调市直媒体。
联系电话:84607826、88776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