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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19 09:48
关于2023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请笔试入围的考生于6月29日(星期四)9:00—11:00、13:00—15:00到长春经开人力资源市场(临河街3478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考生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拿到教师资格证考生须提供网络打印教师资格合格证明。随学位证毕业证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
考生本人不能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指定专人代替审核,审核时需提供待审人身份证复印件。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拟定于于7月8日(星期六)开展,具体事宜请详见资格复审后我局发布的相关通知。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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