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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4 10:38
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力量,决定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现按照《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相关规定,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岗位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二、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7名。其中,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配备2名,所辖4个街道、1个乡镇、(临河街道、东方街道、会展街道、世纪街道、兴隆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配备1名。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新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在区党工委办公室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六)负责区党工委办公室、区文明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作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各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五、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1.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七类就业困难人员。
2.长春市内城镇户籍(经开区优先);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中共党员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残疾,善于沟通,具有完成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期限待遇
1.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各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岗位调配、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有庸懒散拖表现的,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即行终止协议。
2.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限及相关补贴按照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七、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2年 8月 8日--2022年8月1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1”。
报名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临河街3478号)一楼
联系电话:0431—84607833
(三)考试形式。不设开考比例,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面试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初选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经过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人员,与其签订聘用协议,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服务局
2022年8月 3日
附件1: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准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提交以下材料方可报名: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就业创业证》第2、3、6、7、9页
5、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6、本人近期红底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
备注:以上前5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认定零就业家庭成员的报名者,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吉林省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2、《吉林省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上所有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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