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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退休申报》办理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日期:2019-05-24 10:24

一、工作流程

1、存档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提前一个月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社会养老保险编码(10位社保编码)向人才中心提出申请;

2、档案管理人员对其法定退休年龄及工种等条件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填写《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基础台帐》签字确认;人才中心将档案转递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退休窗口。

二、归档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基础台帐》按年度归档并长期保存。

三、服务承诺

符合条件,提前一个月申请,由人才中心每月月末上报到退休审批大厅。

四、咨询电话

0431-8460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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