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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12-03 14:24
各企业单位:
根据《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201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培训对象: 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愿参加(不含教师、会计等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培训的职称系列人员)。
(二)培训方式:采取学员自学与聘请专家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2013年12月5日--6日,每天下午1:30-4:00。7日上午9:00-11:00进行考试
(四)培训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院B楼106室(卫星路和临河街交汇处)。
二、培训内容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2、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
三、考核方式
此次培训考核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为培训合格。
四、报名截至时间:2013年12月3日。
五、费用:120元/人
联系电话:84644178 84612952
六、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指派专人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参加培训。
(二)参训人员应合理安排好工作时间,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确保培训质量。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参训情况进行全程管理,对于旷课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附件:参训人员报名表http://www.cctalent.com/DownloadView.aspx?id=17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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