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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1-29 10:42
各企业单位:
根据《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201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培训对象: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愿参加(不含教师、会计等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培训的职称系列人员)。
(二)培训方式:采取学员自学与聘请专家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2014年12月4日--6日,每天下午1:30-4:30。
(四)培训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商贸学院二楼阶梯教室。
二、培训内容
(一)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二)儒道哲学的精神智慧。
三、考核方式
此次培训考核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为培训合格。
四、报名截至时间:2014年12月3日
五、费用:120元/人
联系电话:84644178 84612952
六、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指派专人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参加培训。
(二)参训人员应合理安排好工作时间,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确保培训质量。
(三)对于旷课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附件:参训人员报名表请到下载专区下载附件。
下载地址:http://www.cctalent.com/DownloadView.aspx?id=204
人才中心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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