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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8-01 14:03
各位考生:
我局拟于2016年8月5日(本周五)8:30—11:30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市场二楼(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478号)对参加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本人携带如下材料准时到场:
1、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与招聘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和专业的毕业证书);
3、准考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5、如为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就业推荐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经考生本人签字后留存备案。
咨询电话:8464407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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