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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交通协勤员岗位

发布日期:2021-10-20 14:17

为进一步提升经开区交通管理工作新风貌,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长春经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交通协勤员岗位,拟招录12人,派遣至经开区交警大队工作,现将招聘公布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交通协勤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男,身高170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8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机动车驾驶证;

(三)身体、心理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协勤员的体检;

(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及不得报考情况: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不得报考情况: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0、公安机关规定的不适合从事协勤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长春经开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10月20日13时至2021年10月28日15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经开区交警大队,电话;84627768;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9时至2021年10月28日15时。由本人携带报名表,并按公告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所有家庭成员页复印件1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三)笔试

  1、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2、笔试时间及地点:报考人员需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考试;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考生需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体能测评人选确定: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员1:3比例确定,如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10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通过笔试、体能测评后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员1:2比例确定,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2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进行考察。并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对聘用交通协勤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一个月,经试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不予录用。试用合格后,与长春经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招聘人员上岗后,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以经开区交警大队日常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及辞退制度进行日常管理。如合同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及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应工作的,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数额标准为32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本此招聘相关事宜由经开区交警大队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后续补充。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590441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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